人們把所崇敬的ˋ恐懼的事物擬人化成存在,將人與真實拉据的太遠ˋ太不真實.

我想,為了形容美,人們創造出太多的字詞.多到讓美變的太複雜ˋ太沉重和高不可攀.但美應該是簡單的ˋ切身的,不僅僅只是畫裡的唯妙唯肖...

其實,人們在懂得生存的涵義之前,就已經在生活.一如萬物,也許並不了解生命的結構,不了解細胞的組成,卻羅織了這樣繁華的世界.

陡峭的山嚴,浩瀚的海洋,一望無際的沙漠,無垠無涯的原野,那是我的信仰.我的母親是這片孕育我的后土,我的依賴於哺育我的天地間生根.我念戀著這一草一木,潺潺的流水,但我對擬人的主沒有感情...

人,是萬物的一環,卻不該用人去界定這個世界...溪流只是溪流時已令人駐足,何苦將它當做神的血脈?...樹是樹,草是草,萬物不過是生存,卻在文字中溫存......

情,是一種極美的意象,也有人說,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理由.動物,我以為,也有情.情聯結了這世界相互依偎的關係.客觀的說,情是擬人的理由.

而文學-作為一種情感的宣洩,紀錄了古今的歷史,在往昔的曠野上,構築了經驗的巨塔.

最動人的旋律,是在心碎之後唱出的攜手白頭.是至深的思念,纏綿了ˋ美化了整段愛情的輪廓和結局.

我總是認為,愛過,恨過,才算是走過人生.

被那樣狂熱的ˋ熾熱的情感籠罩,其實,是幸福的.因為在燃燒生命激情的瞬間,總是會泛出一種凜然的不可侵犯的氣息.當人忘了[自我],我想他的精神已經,或者以另一種方式來說,神化.

所以文天祥從容就義,所以正氣戨百代猶榮.所以神風特攻隊震驚國際,所以伊拉克恐怖份子撼動全球.無論是正是斜,或是或非,他們在決定[犧牲]的瞬間,的確神話了他們的生命.

在文字的編排之下,天地有情.

客觀的說,擬人的世界不真.但就人的角度而言,透過情所呈現出來的世界才夠絢爛,才夠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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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nda97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