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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不算抄襲的話,每個人都可以出書了
一個意思一百個人有一百種講法,就是說可以有一百本書嗎?

一個文章最耗費心力的,就在於它的內容.為了一個情結不斷思考不斷構思,所花的心力是非常累人的.我的文章,甚至有過停擺一個星期才寫出下一段話的走向,所以我無法認同一個花了幾分鐘就可以改寫我的文章的人.因為那是我花的時間,心血,對這份作品的血汗,他看不見.

前幾天我一個朋友告訴我,我的文章被抄了.我一看,發現好幾個人,拿我同一篇文章一字不差的發表.冠上他們的名字,每一句每一段每一個字,不增不減..冠上他們的名字!!...你們可以想像那種心情嗎?

被人明目張膽的剽竊,一字不差的複製,還以自己的文章得獎,甚或被放上博客來推薦.那是怎樣的一種辛酸.我的努力,都冠上了別人的名字,而他們憑什麼?

是,我還不夠有名,還不夠讓他們不敢剽竊.我也不想訴諸法律毀人前途,可是憑良心說,他們不該接受譴責嗎?不該深刻的了解自己的錯誤嗎?

難道作者的努力是本來就該被抄襲的?
對此我真的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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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nda97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