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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早餐店
孫正華每年都會固定造訪巴黎兩次,觀賞最時髦的服裝秀,但是,最讓她念念不忘的,卻是一家巴黎的早餐店。


文/麥立心 整理
2006年4月 Cheers雜誌


主講、攝影——孫正華 

過去這幾年,每到了3月和10月,我都會固定造訪巴黎,除了看時裝週的秀,也為了一種親切的習慣。 每次到巴黎,我一定會早起慢跑,然後到我最喜歡的麵包店吃早餐。 

我的跑步路線非常夢幻,已經這樣跑4、5年了,還是只能用「夢幻」來形容。我住的旅館為了遷就服裝發表會的場地,常常選在塞納河右岸,所以我的慢跑路線總從右岸開始,先穿過羅浮宮的杜樂利花園,沿著塞納河跑一小段後,右轉上橋漫步過塞納河,塞納河上有20幾座橋,只有兩座是木製的,我喜歡的pont de art是最舊的一座木橋。接下來,路線就會進到左岸的小巷子裡,這剛好就是巴黎知名的藝術區,兩旁都是小巧的畫廊,街道很窄,只容一部車開過,邊跑邊逛左右兩邊的gallery,然後到達我最喜歡的早餐店PAUL,坐下來,開始巴黎的第一餐。

吃早餐,巴黎生活最真實的一件事

PAUL是巴黎很有名的烘焙坊,已經經營快2百年了。木頭的牆壁、木頭的地板,舊到看起來像100年前就裝潢成這樣子,整個店瀰漫著一股法國的鄉村氛圍。好像可以想像,100年前的女人穿著蓬裙、男人戴著帽子,就在這樣的店裡,吃這樣的麵包。 

這裡的早餐套餐有2歐元、4歐元、9歐元幾種價位,我最喜歡點4歐元的「巴黎人套餐」,之所以叫「巴黎人套餐」,是因為它附的是最道地的法國麵包。 

法國人不管是中餐、晚餐,每間餐廳都一定有切成一截一截的法國麵包,放在籃子裡佐餐,菜還沒上前可以先墊墊肚子。 

巴黎的法國麵包不會像我們台灣習慣吃的白吐司越白越好,一定要塗點什麼才行。好的法國麵包外酥內軟,鹹鹹的,還有一種很香的麥子味,白口吃很讚,塗一點奶油或果醬更優,然後再加一杯拿鐵。 

吃早餐,是我每次去巴黎,生活中最真實的一件事。 

在秀場裡看秀的時候,看到的都是世界各地來的買家或是媒體記者,每個人都有一種「國際感」的臉孔,很時髦、現代、穿最流行的衣服,但每個人都看起來差不多,在那裡,其實真正的法國人少之又少。 

但在早餐店裡,會有老太太穿著碎花洋裝,撐著拐杖來買麵包,還有一些法國男人不喜歡坐下,就站在吧台周圍和老闆聊天,一手拿著咖啡,一邊吃著可頌。 

他們喜歡拿可頌沾咖啡吃,就像我們喜歡拿油條沾豆漿,雖然在地球的東西兩邊,人類的習慣還真沒國界! 

除了我喜歡的PAUL,其實巴黎到處都有早餐吃,街角的咖啡店早上7點就開了。巴黎人會帶份報紙牽著狗,一個人安靜的享受早餐時光。 

台灣比較沒有這樣的早餐文化,大家都覺得來不及上班,所以我們發展出來的是美而美,買個三明治就走人,用最快速的方法填飽肚子。 

其實旅行到了一個新的地方,想要看人,透過吃,總是最好的方法。 

例如在巴黎,觀光景點看到的一定全是觀光客,找一個街角的小咖啡店去吃早餐,或者請當地的朋友推薦道地的餐廳,一定比吃旅館早餐室裡的早餐來得有趣許多。這道理就像老外到台灣,就該去那種劉家小館、黃家小館,才能看到屬於這裡的真實生活。一張桌子鋪塊桌巾,6到8個人一桌合菜,才是地道台灣味。

認識朋友也是擴展旅行地圖的好方法。有機會到異地,我都會盡量拜訪新朋友。 

朋友會帶你去他覺得棒的地方,如果你的朋友是個有趣的人,那他喜歡的地方,也一定會有趣,也許這個地方就成為你旅行地圖裡一個全新的「我的最愛」,多棒啊!如果你在當地沒有朋友,那就要靠翻書、翻雜誌,或者到處亂逛了。 

巴黎對我來說,像是一個永遠不會老的老朋友。也許這樣的比喻有些怪,但就是這樣的感覺。因為每年到這個城市兩次,像是拜訪一位老朋友,不過認識巴黎的時候,我還很年輕,但是巴黎已經是個老先生了,我一年一年的脫離年少,巴黎總停在開始認識它的一刻。 

一個城市變得太快,總會覺得這個城市不屬於你。好像東京,我去買過兩次甜甜圈的小店,第3次再去的時候,已經不見了。 

巴黎的早餐店,我去了5、6年,連服務生都沒換過,我不知道他認不認得我這個每半年會出現一次的人,不過他對我來說非常熟悉。在台灣,服務生都是工讀生,人來來去去,店也換來換去,當然感覺就不一樣了。 

雖然,說到流行,我們總喜歡找新鮮,但還是有許多事,是老的好。

孫正華,6年級女生,輔大織品系畢業。曾任蕃薯藤流行網編輯、服裝模特兒、ERA Fashion News主播。現任TVBS-G《流行前線》以及ET FM89.3《摩登玩家》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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