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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恨你,那是因為我愛你…… 文◎曾維瑜
恨一個人比愛一個人辛苦,我這樣說,有沒有嚇著你。
你以為恨一個人會比較容易嗎,情急的時候,束手無策的時候,慌亂得失去了分寸的時候,我們總會反射性地拿恨來忘掉一個人,我們希望這個人可以瞬間成為無惡不赦的大壞蛋,而後我們理所當然恨他,而後,順理成章地忘掉他、不再愛著他。
但是不是這麼回事的,從來不是。
恨的能量從愛而來,愛是恨的柴火,倘若你需要熊熊燃燒的恨,你也得義無反顧地愛,當愛的柴火用盡,你得再添生新的、更多的柴火,你得再愛,更努力更用力地愛,你得繼續地愛著,才能夠不斷地恨著,而於是,你的恨越長久,你的愛,你對他的愛,你對那段情感與回憶的愛,也就越是綿延不絕,而終將永無止境了。
恨一個人使得我們在心裡對他及這段愛情有更深刻地切割,至少兩份的愛才轉換成一份的恨,你不可能直接去恨一個人,你得先生出一股力量去壓制你的愛,你得先把整件事情從頭思索過一遍,把每一件快樂甜蜜的事情翻轉成不同的定義,你得先說服自己,那些曾經的笑容與溫暖,即使再稀少的笑容與溫暖,都是虛假,從頭至尾,這都是一場讓你團團轉的騙局,而他,你以為深愛的人,只是一個滿口謊言的惡棍,你得先這麼做,紮實而精細地如此這般佈局,而後才能真正地去恨。
恨是雙倍的費力,是坐吃山空,恨,是向地下錢莊借錢,可怕的利率,永遠還不了的債務,你一輩子都得逃亡。
可是還能怎麼辦,我是說,當痛苦瞬間來襲,毫無準備的你完全招架不住,還能怎麼辦,我們與痛苦之間的戰鬥,不,這裡根本不存在一場戰鬥,倘若是一場戰鬥,我們至少擁有奮戰的權利,我們可以莊嚴而光榮地敗下陣來,我們甚至願意戰死沙場,可是痛苦給,而我們受,這裡存在的僅是這樣被動的關係,在窒息與昏厥之間,恨是最後的一口氧氣,我們死命地將它吸納進胸膛來,無論它將怎麼毀敗我們曾經平靜的心智。
『要怎麼樣可以忘掉一個人?』你在心裡這樣問自己,但你也知道,必須這麼問,就必然忘不掉了,因為瑣碎而無關要緊的,自然就不存在記憶之中,必須想辦法忘掉,必須繞道而行,必須矇住眼睛摀住耳朵佯裝沒有知覺的,也就忘不掉了。
為什麼我們得這麼用力地去忘掉一個我們深愛的人,不是『曾經』深愛,是依然深愛而且眼看著將會永遠深愛的人,這是什麼樣的機制和邏輯,我們必須窮盡一生,去將那些捧在雙掌上戀戀不捨的、等待了一生才得到的、心愛得不得了的記憶,用力地抹掉。
不愛的也就不需要忘掉,不夠愛的也就不需要忘掉,不需要忘掉,因為一轉身就遺忘了,下一秒鐘就被取代了,但是這樣愛的,用了所有的眼淚,用了全身的力氣,用了所有的煎熬和辛酸去愛的,為什麼到頭來反而必須要狠狠地遺忘?
只是恨了一陣子之後,你虛脫得比什麼激烈的運動都快,想像一下維持二十四小時每一趟跑步都是百米的速度和精力,不消一陣子你就會疲倦不堪了,你的腳會沈重得抬不起來,你的腰桿和肩膀會酸痛得無法忍受,你的腦袋,會疼痛得像是反覆地撞上了牆一樣,你已經在短時間內耗盡了所有的力氣,以你不曾想像的快速。
真正的厭惡與憎恨,一如當初剛開始純潔的愛一樣,是單向而筆直的力量,然而恨不一樣,那樣幽怨而深沈的恨,埋藏在心裡而非外露的恨,蜿蜒曲折的、堆積的疊附的恨,我說的是那種深刻的愛引發的深刻的恨,你將會發現怎麼你越是恨,越是恨他越是恨這一場相遇越是恨這一段愛戀的時光,你越是恨,而你與他之間,在你的心裡,越是緊密連結,曾經傷害你的話語和事蹟,竟然慢慢地模糊了形影而逐漸與美好的區塊結合,慢慢地分不出界線,最終愛恨交雜成為一體兩面的棘手的孿生雙胞。
那是真正的恨,也是真正的愛了,你終將無法逃脫,所以你不得不投降,不恨了,讓它過去吧,讓愛是愛,維持它當初發生時的模樣,再也不要轉換成熱烈的焚燒,再也不要,不恨了,讓它過去吧,不管它是什麼。
終會有那麼一刻,像是忽然按下了電燈的開關一樣,你可以選擇一屋子的黑暗冷清,或是滿室的光明溫暖,然後你明白,真正地愛一個人,便不可能以恨來忘記他。
『……Sometimes I love you, sometimes I hate you, when I hate you, it’s because I love.』我也想點一支煙,撐著下巴,對著一杯紅酒發呆,聆聽Joni Mitchell這麼悠悠地唱著,然後心裡再清楚不過,愛情,就是這麼一回事。
恨一個人比愛一個人辛苦,我這樣說,有沒有嚇著你。
你以為恨一個人會比較容易嗎,情急的時候,束手無策的時候,慌亂得失去了分寸的時候,我們總會反射性地拿恨來忘掉一個人,我們希望這個人可以瞬間成為無惡不赦的大壞蛋,而後我們理所當然恨他,而後,順理成章地忘掉他、不再愛著他。
但是不是這麼回事的,從來不是。
恨的能量從愛而來,愛是恨的柴火,倘若你需要熊熊燃燒的恨,你也得義無反顧地愛,當愛的柴火用盡,你得再添生新的、更多的柴火,你得再愛,更努力更用力地愛,你得繼續地愛著,才能夠不斷地恨著,而於是,你的恨越長久,你的愛,你對他的愛,你對那段情感與回憶的愛,也就越是綿延不絕,而終將永無止境了。
恨一個人使得我們在心裡對他及這段愛情有更深刻地切割,至少兩份的愛才轉換成一份的恨,你不可能直接去恨一個人,你得先生出一股力量去壓制你的愛,你得先把整件事情從頭思索過一遍,把每一件快樂甜蜜的事情翻轉成不同的定義,你得先說服自己,那些曾經的笑容與溫暖,即使再稀少的笑容與溫暖,都是虛假,從頭至尾,這都是一場讓你團團轉的騙局,而他,你以為深愛的人,只是一個滿口謊言的惡棍,你得先這麼做,紮實而精細地如此這般佈局,而後才能真正地去恨。
恨是雙倍的費力,是坐吃山空,恨,是向地下錢莊借錢,可怕的利率,永遠還不了的債務,你一輩子都得逃亡。
可是還能怎麼辦,我是說,當痛苦瞬間來襲,毫無準備的你完全招架不住,還能怎麼辦,我們與痛苦之間的戰鬥,不,這裡根本不存在一場戰鬥,倘若是一場戰鬥,我們至少擁有奮戰的權利,我們可以莊嚴而光榮地敗下陣來,我們甚至願意戰死沙場,可是痛苦給,而我們受,這裡存在的僅是這樣被動的關係,在窒息與昏厥之間,恨是最後的一口氧氣,我們死命地將它吸納進胸膛來,無論它將怎麼毀敗我們曾經平靜的心智。
『要怎麼樣可以忘掉一個人?』你在心裡這樣問自己,但你也知道,必須這麼問,就必然忘不掉了,因為瑣碎而無關要緊的,自然就不存在記憶之中,必須想辦法忘掉,必須繞道而行,必須矇住眼睛摀住耳朵佯裝沒有知覺的,也就忘不掉了。
為什麼我們得這麼用力地去忘掉一個我們深愛的人,不是『曾經』深愛,是依然深愛而且眼看著將會永遠深愛的人,這是什麼樣的機制和邏輯,我們必須窮盡一生,去將那些捧在雙掌上戀戀不捨的、等待了一生才得到的、心愛得不得了的記憶,用力地抹掉。
不愛的也就不需要忘掉,不夠愛的也就不需要忘掉,不需要忘掉,因為一轉身就遺忘了,下一秒鐘就被取代了,但是這樣愛的,用了所有的眼淚,用了全身的力氣,用了所有的煎熬和辛酸去愛的,為什麼到頭來反而必須要狠狠地遺忘?
只是恨了一陣子之後,你虛脫得比什麼激烈的運動都快,想像一下維持二十四小時每一趟跑步都是百米的速度和精力,不消一陣子你就會疲倦不堪了,你的腳會沈重得抬不起來,你的腰桿和肩膀會酸痛得無法忍受,你的腦袋,會疼痛得像是反覆地撞上了牆一樣,你已經在短時間內耗盡了所有的力氣,以你不曾想像的快速。
真正的厭惡與憎恨,一如當初剛開始純潔的愛一樣,是單向而筆直的力量,然而恨不一樣,那樣幽怨而深沈的恨,埋藏在心裡而非外露的恨,蜿蜒曲折的、堆積的疊附的恨,我說的是那種深刻的愛引發的深刻的恨,你將會發現怎麼你越是恨,越是恨他越是恨這一場相遇越是恨這一段愛戀的時光,你越是恨,而你與他之間,在你的心裡,越是緊密連結,曾經傷害你的話語和事蹟,竟然慢慢地模糊了形影而逐漸與美好的區塊結合,慢慢地分不出界線,最終愛恨交雜成為一體兩面的棘手的孿生雙胞。
那是真正的恨,也是真正的愛了,你終將無法逃脫,所以你不得不投降,不恨了,讓它過去吧,讓愛是愛,維持它當初發生時的模樣,再也不要轉換成熱烈的焚燒,再也不要,不恨了,讓它過去吧,不管它是什麼。
終會有那麼一刻,像是忽然按下了電燈的開關一樣,你可以選擇一屋子的黑暗冷清,或是滿室的光明溫暖,然後你明白,真正地愛一個人,便不可能以恨來忘記他。
『……Sometimes I love you, sometimes I hate you, when I hate you, it’s because I love.』我也想點一支煙,撐著下巴,對著一杯紅酒發呆,聆聽Joni Mitchell這麼悠悠地唱著,然後心裡再清楚不過,愛情,就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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