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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名牌的普及化自80年代崛起,既要將專賣店開遍全球,又要保持“高貴”形象,就擺出一副傲慢架勢,閒人免入。專賣店裏空蕩蕩靜悄悄,門口站著警衛把顧客當賊看,店員冷若冰霜以貌取人。巴黎尤其難纏,週日不開門,平時晚開早關,還有午休時間,整個八月更乾脆把門一關歇暑去了,明明會聽會說英文的shopgirl偏偏全程以法文回應。男友火上澆油,“你活該!”我也只好自嘲回敬,“我犯賤!”

是啊,正常思維下,立刻會想,何必要走進去受氣?標價一千美金的手袋,一萬美金的華服,店家應該要鋪紅地毯親自迎接才像話,不是嗎?為什麼顧客反而低聲下氣地花錢買罪受?可是,一旦踏進那個門檻,似乎就覺得與眾不同,身份也矜貴了起來。那些標著上千上萬美金的服飾,附帶著一種“我成功了”的信號,根本已經超出金錢所能衡量的範圍,合理與否是題外話。自己犯賤,所以活該,怨不得名店氣焰囂張。電影Pretty Woman中“風塵女”被專賣店shopgirl以“白鴿眼”從上到下打量的腔調與惡言逼走,之後在專人託付信用卡導航下,滿載而歸地舊地重遊宣揚勝利,是最完美的諷刺。

演變到今天,精品名牌大都以集團經營,面對銷售額的壓力,名店也漸漸收起了傲慢,換上笑容服務,變得親切起來。又為了迎合年輕人的消費能力,調低了入門價,更加客似雲來。可是,擁有名牌,怎能少了難度?限量訂造與設計師面對面的VIP 聚會,就成了炫耀身份地位的方式,心甘情願地繼續低聲下氣。因為“犯賤”往往是時裝精的通病,有折磨才有樂趣,有種自己知道了一件秘密的竊喜。


時尚是一種“拿腔拿調”

 

 

  Kate Moss for Topshop聖誕新年系列,我們愛上的是衣服,還是K小姐的不羈眼神?

犯賤心態一:越難買到,越喜歡

所謂“時裝精”,是不穿別人流行的,而要挖掘滄海遺珠締造流行。香港填詞人兼時裝人黃偉文自嘲,“本人買衫死穴,是本地無。”但凡本地買不到的品牌或款式,這一點點的不同與難度,足以讓時裝精沾沾自喜好一陣呢。

比如,美國開得到處都是的Victoria’s Secret內衣店,對我來說太家常便飯,所以偏偏愛去倫敦買Agent Provocateur,如今LA的AP專賣店離辦公室僅5分鐘之遙,卻山長水遠地往巴黎Cadolle定做。Redwing明明是美國老牌,折扣優惠三不五時,我偏偏因為一部木村拓哉與松隆子主演的Love Generation跑去東京多付30%買那雙#8875 “日本限定”棗紅色才善罷甘休,“因為美國街上沒有啊!”。跟Cosmo編輯衛甜提起時,她立刻說,“沒錯!Zara就在樓下,我偏要去買H&M,現在H&M也開了,我就愛Topshop!”而我會在上海買Uniqlo,友人到美國來逛遍每一個大小Gap買齊男女老少嬰兒孕婦系列,也是異曲同工。

依此類推,Apple的iPhone 3G是否好用?Burt’s Bees是否百分百天然無敵?Laduree的Macaron(奶油夾心杏仁脆園餅)有多性感多好吃?新出爐的第一夫人Michelle Obama愛穿的J. Crew究竟有多漂亮?Nike的Premium系列有多高科技?喜歡開在人煙稀少、角落深巷的APC有何特別?。。。這一切都不重要,總之,對國內來說是“本地無”,就成了時裝精的愛物。

時尚是一種“拿腔拿調”

 

 

拿腔拿調的潮人

犯賤心態二:越愛理不理,越德高望重

時裝媒體,是捧紅名店與設計師的橋梁,也是寵壞名店與設計師的溫床。設計師越愛理不理,越提高採訪的難度,編輯就越想採訪他/她,越覺得他/她象世外高人。因為一旦文章問世,也變相提高了編輯的名氣與地位。

比如,被許多資深時裝人奉為神明的Martin Margiela與川久保玲,都是80年代看膩名牌時裝而醞釀出來的“前衛”產物,也恰巧符合“犯賤”時裝精心態的延續。前者,至今沒有人親自訪問過他,也沒有官方照片,難得被八卦雜誌拍到驚鴻一瞥,還是不過癮。我暗中希望如今被Diesel集團買去的他,繼續保持神秘,成為時裝編輯心目中永遠存在但又不必攀越的高峰。相對而言, Comme des Garcons的主人川久保玲,雖然拒人于千里之外,低調得來“不好惹”,畢竟還是肯露臉的。可是,她禪,它黑,她冷,它怪,她深奧,它難穿。。。同樣引發時裝精的興趣,甘心成為她的信徒。無疑,他們都在設計上有十分傑出的“突破”,但是當“即買即穿”的成衣,發展到“即穿即扔”的時尚快餐年代,越來越多的時裝精不吃設計師“裝神弄鬼”那些老套噱頭,設計師也正視到讓更多的人明白時裝奧秘,“突破”才有意義,Comme des Garcons與H&M的合作,就是指引。

依此類推,安排設計師採訪動輒一個月沒下文,就算早早約定的日期,還是改了又改,也算是業內行規了。否則,怎麼叫大師呢?如果,人人撥個電話都採訪得到設計師本人的話,時尚雜誌還有什麼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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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nda97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