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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末文化現象 ── 多重人格
作者:陳韻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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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人格在二十世紀末電影主題中的映證◢
  多重人格的嚴重化到成為一種疾病,我們稱之為人格分裂。

  「多重人格」從十九世紀末顯著增加,到二十世紀末成為世紀末文化主題,明顯可見於電影中越來越多出現的,因人格分裂而出現謀殺罪行的電影劇情。這些電影,正是透過主人翁人格分裂的特質,讓劇情高潮迭起。不僅觀眾無法獲知真相,連犯罪者自身也因人格分裂無從知道真相。其實不僅是人格分裂,精神分裂症導致的犯罪事件電影內容,也是於九零年代以後特別的多產。譬如「不要和陌生人講話」「雙面夏娃」「沈默的羔羊」「與敵人共枕」....,例子不勝枚舉。

  作者分析二十世紀末的多重人格,是因逃避傷害痛苦而出現的病徵,這種傷害痛苦可能來是戰爭、也可能來自家庭傷害。

  我們都知道,越戰結束,很多美國大兵的確出現多重人格、社會適應不良等問題,但其實二十世紀末,越來越多的多重人格問題,是來自於家庭傷害。包括父母凌虐孩童、父親強暴女兒。

  在台灣,父母凌虐兒童的案件的確越來越多。

  但很值得探討的,是這種父母人格的扭曲,導致孩童必須以多重人格來自我保護的現象,到底會只集中出現於二十世紀末,還是會延續到二十一世紀?若光是從這角度探討,我們對於二十一世紀初的看法就會很悲觀了,它幾乎是二十世紀末的繼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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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人格在網路文化中的映證◢
  關於多重人格問題,有一個角度作者沒談到,但是網路文化議題卻一定會處理的,就是網路給予多重人格一個很大的表現空間。

  不過,網路上的多重人格,絕大部分是有「多重人格」的呈現,卻不是人格分裂的精神疾病。因為當事人能夠在不同的ID間遊走,並能夠自我統合。

  儘管如此,塑造不同ID,扮演不同角色甚至裝扮不同性格,的確給予當事人表現多重人格的機會。這一定是二十世紀末到二十一世紀,心理學界、社會學界會要探討的重要課題。

  以下我摘錄我一篇探討網路文化的文章「網路文化與N世代」中,關於多重自我的描述:

  曾有學生在網路上問:「你為什麼愛電腦網路?」

  有學生答:沒有過去的包袱,面對全然的陌生人,你可以毫無顧忌去表現自己.... 所以:

你可以很有信心地表現出原原本本的你。
你可以表現出一個完美的你 ( 反正只是說說而已 )
你可以表現得完全不像你自己 ( 很過癮的哦 )
你可以表現平日不好意思展現的另一面
你可以變得有點壞壞又不用負責任
你可以一人多角,玩變身遊戲
只要不是指名道姓,你可享言論免責權
你可以交好多朋友,但也可以輕易離開
你可以解決自己的困擾,但沒人知道你有這個困擾
你可以愛怎樣就怎樣(一點也沒錯)所以....匿名媒體....嗯,我喜歡!!!
  譬如我經常投身的基督教網站,舉凡「信仰與生活」「神學」「倫理還有學生答:「人都不喜歡被人看透自己....為了保護自己(或是說給自己安全感)所以平常必需要經過很多的考量才決定出自己的行為....如果是在暱名的狀態下....則少了這一層的顧慮....於是比較能顯現出本性....」
  更有一個坦承自己的角色扮演,很富哲理的回:「bbs 是用玩的!所以我一直玩的很開心,扮演一個專門殺豬的壞女人,是鏡子裡的我。你在照鏡子嗎?妳在照鏡子嗎?」

  網路傳媒比電影電視更容易形成虛擬與真實的模糊分際,常常讓人不安的,是這種虛擬與真實,不再是透過過於逼真的影像,而是發生在社群人際與角色扮演、自我認知上。

  網路形成的虛擬社群,指的是一定規模的人們,以充沛的時間精力熱情,投入公開討論與文字互動,在網路空間中形成了人際網絡。這樣的網路社群,可能是網站聊天室中的裂斷文字、語言嬉戲,也可能是電子布告欄的議題討論團體。前者是一種情感連結,後者則比較是興趣導向。這樣的社群,已遠超出地域、年齡、種族的限制。

  除了人際關係,在角色扮演上,網路族群也可以有很多嘗試。走入網路世界,使用者可以有很大的自由空間,決定自己要成為怎樣的人、扮演怎樣的性別個性角色,而暱稱,往往具有顛覆刻板印象、或表達不同自我的功能。會這樣,是因為任何一個網路使用者在上網那一刻,都會透過重新命名(取ID與暱稱),以隱匿的方式表明自己的身份。這可以延續過去的自己,更可以是一個全新的開始,一個全新的自我認定。

  網路傳媒因為用ID上線,上線者個個達到隱匿自我的效果。在隱匿自我的情況下,上線者可以非常自由勇敢的表達意見,表達困境,表達感情,並從別人的回應當中得到幫助。

  但也因著隱匿,上線者可以「玩遊戲」,也就是說,他可以用不同的代號,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藉此呈現出不同的性格;表達不同、矛盾、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自我。這種隱匿中的角色扮演,有可能純粹是取鬧惡作劇,但更也有可能是將自己內在的衝突,或別人無法覺查的、不敢呈現的另一個自我,用隱匿的方式呈現,並與網路上其他參與者對話往來,藉此釋放出在現實世界中「內藏的我」。

  其實很多使用者在不同時段,扮演不同角色。視窗成為他們思考自我的強烈暗喻,他們視自我為多樣化的宣洩系統。人在真實世界的傳統情境中,是進出各種角色,進出之際,十分清楚自己角色隨不同人際而轉換,角色與角色之間,也有某種合理的關連性。

  但在虛擬空間中,人們可以平行的同時扮演不同角色,甚至可以容許角色之間是互相衝突的,譬如說,同時間是二十歲與四十歲,同時間是男性與女性,然而儘管互相衝突,當事人卻可以自在優遊。

  當上網者離開網路回到現實生活,他甚至可以將現實生活變成「另一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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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者在網路上,「可以是任何人」!這種「隨時變成任何人」的精神分裂徵候,卻成為網路傳媒最重要的魅力。任何人都可以透過變換自己,發表平日不敢發表的言論、扮演平日不敢扮演的角色、部分實現自己長久以來的夢想。虛擬與真實在這時很難區分,因為網路上的角色扮演,往往是內心世界的真實呈現,下網路後的現實角色,卻經常被迫壓抑掉一些真實。在現實生活中,某些失敗是永遠的烙印,在網路上,失敗了,另換個ID(新身份)重新開始。
  很多人會擔心,這種角色衝突性的同時出現,是否會真的導致精神分裂?心理學家雪莉‧特克說:「多重人格分裂的徵狀,大多起因於嚴重的創傷,孩子們在遭遇創傷後,企圖創造出不同的人格特質,以作為極端的防禦機制,用以抵抗使他們受到創傷的過去經驗。這與在網路上創造出多重自我截然不同。」因為網路上創造多重自我,其實是在遊戲中、而不是在創傷中呈現內在真實的自我,它的過程,往往不是建築藩籬,而是釋放自己。

  這種網路上的多重自我,跟現實生活中一致的自我觀念,應當是網路傳媒帶出來的後現代文化中,最讓人驚嚇的部分。正是這種虛擬與真實的模糊分際,讓人隱隱不安。

  而網路族群,卻是一群接受並嘗試管理人類心靈中多重自我的族群。他們也將主導未來的世代。

  網路透過ID確認主體。ID是可以取消、或再建的。

  上網族群喜歡這種重新認定自己的機會。有的人不停建新ID,一個人有好幾個ID,用這種方式來把自己期待的「自我形象」重新塑造出來,甚至讓不同ID有矛盾背反的形象,自己與自己衝突打架。

  這種隱匿,重新自我認定身份,會使教會牧者面臨很大的挑戰。平日大家在教會見面,彼此都能確認別人的角色,也知道該如何互動。無法想像一個人下網、上網間,角色扮演是如此的不同。更困難的是,牧者甚至不知道自己上網時碰到跟自己討論對話的人,是否正是自己教會裡的N世代習慣性的隱匿再以新身份出現。

  很多上網族群喜歡這種身份重新確認,因為真實生活中的角色扮演,往往具有某種強迫性質。「因為為人子女、因為作學生、因為是屬下....,所以必須....。」這種角色扮演,意味著人際互動是有某種規範的。但是其實很多人終此生活在角色扮演中,卻從來無法呈現最真實的自己、或從來就不知道最真實的自己是誰。

  網路上的身份重建,對上網者而言,多少都有著重新開始自我認定的心理意義。

  越隱匿的地方,也揭露越多的真實。

  在我經常上的基督教網站,有一個版面,是連ID都不會出面的「匿名版」,在這版上,揭露最多上網者心中的苦悶,包括未婚懷孕、墮胎、流連往返色情網站,或宣洩對自己教會牧長輔導的不滿,甚至承認自己是同性戀。

  然而,網路的身份只是給一個新的自我的一個機會,卻不可能提供關於自我、心靈、或人生的任何答案。

  面對N世代,牧者講台的單向宣導已經不足以應付N世代心靈的需要。牧者繼續僅只用「牧者」的角色,也無法徹底取得N世代的認同與信任。

  牧者需要上網擁一個甚至是多個新身份,為的是能夠與N世代平行的雙向交流,傾聽、成為他們的朋友。

  而更大的挑戰是:牧者需要承認,網路上的新身份不是「假的」,而是「真實的多重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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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nda97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