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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激進神學到激進儒家

 

 



 

 
卡維波(原載於美洲中國時報海外版198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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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天主教教廷公開指責解放神學,認為解放神學對教會官僚組織的攻擊,與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思考及實踐,都是不對的。另外一方面,美國的總統競選也捲入了宗教與政治應否分離的爭執。

對這類事情的發展或曲直,一般中國人是不甚了了的,原因是基督教徒只是中國人口中的少數,而教徒知識份子投身於基督教研究者甚少,大部分教徒知識份子只是接受其教會的教訓,而且很不幸地,大部分教會都不歡迎對信仰批判性的反省思考,因此一般知識份子信徒對有關基督教的種種問題,並不比市井之徒所知更多。對基督教有深入知識的,似乎只限於天主教中部分神職人員和新教神學院中的某些教師。

中國很缺乏基督教史及各種神學流派研究方面的書籍,也沒有聖經歷史語言學方面的圖書,這些知識的缺乏很容易使信徒短視及自以為是,並且走向迷信或非理性的偏執。比如說,許多人都以為自己所信仰的,就是二千年以來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其他的教派則都是異端邪說。其實基督教義在各個時代、地區,相對於不同民族、階級,都有不同面貌的詮釋;可是一般中國信徒還以為只要手捧一本中文聖經,就可以從中讀出正確的神學,對於有人從聖經中讀出『上帝已死』、『社會革命』、『婦解』或『擁抱世俗化』,往往持著匪夷所思的態度。(香港的基督教文藝出版社之「歷代名著集成」叢書,對糾正這類態度應有一定的貢獻。)

至於非基督徒的中國知識份子,對基督教的態度,主要的是漠視和敵視,漠視的原因是認為基督教不重要,敵視則因帝國主義與基督教有關;這些都是引人爭論的問題。

受啟蒙思潮洗禮的西方世俗知識份子對基督教也往往採取『漠視』和『敵視』的態度,他們認為基督教是舊社會之產物,是過時的迷信,而且幫助統治階級壓迫和麻醉被統治者;他們不能理解『激進』和『神學』的結合──因為『激進』一詞在近代是指著脫離神學,反抗教會,追求世俗化的現象。

其實在歷史上,基督教有時被統治者利用,但也有時被人民作為反壓迫革命的武器;這和基督教義中先天本有的激進元素有關。激進元素的例子如:『出埃及記』此一歷史故事所象徵的就是被壓迫團體追求解放的異象;美國獨立革命時,殖民新大陸就變成『迦南地之應許』(至今美國人還這樣講),同樣地,在激進神學中,黑人(黑人神學)、女人(新女性主義神學)、無產階級(解放神學)也都成為『選民』。

四福音書與啟示錄等經文則是基督教義激進思想之火藥庫,耶穌之宗教運動在歷史上,也同時是素樸共產主義的運動,因此充滿了反傳統、反風俗、反既成宗教建制、反家庭等激進思想,其對富人的仇恨則在啟示錄中達到最高峰。當然這些激進思想和教訓,往往被後來某些教會重新詮釋;在後代的詮釋裏,「要在地上建立行神旨的天國」變成遙遠與現世無關的神話,而「反傳統」這類教訓,則只指著耶穌時代的傳統等等。(但是這些教會卻聲稱,保羅的道德教訓則不只適用古代人,亦適用現代人。)

十九世紀末時,宗教改革時的各個新教派已從異端變成正統,路德、喀爾文的神學也不再是新而激烈的聖經詮釋,然而混亂的時代要求先知的新聖經詮釋,現代神學的十幾個流派就開始誕生了,重要的流派有:自由神學、危機神學、世俗神學、革命神學、神死神學、過程神學、以及解放神學(後面幾派則被通稱為『激進神學』)。

這些流派基本上就是以詮釋學(Hermeneutics)的原理,用不同的思潮及角度,為著不同人群的目的,對基督教義所作的闡發。詮釋學就是理解或詮釋過去典籍的藝術;我們不禁聯想到儒家典籍(如論語),似也可以應用詮釋學來重新理解。

儒家典籍事實上一直被後代儒家重新詮釋,近代也有人用西方某些哲學流派(如康德主義)來詮釋,但是可不可能透過新的詮釋,使新的儒家思想變成激進烏托邦運動之火力,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武器?

這裏牽涉的問題有很多,例如:論語等典籍對中國人的權威,可不可能與聖經對西方人的權威相比較?儒家典籍有無激動人心做宗教式獻身的力量?儒家典籍有無激進之元素?(儒家雖出現於新舊社會變革之時代,但有些西方學者以為儒家的哲學『突破』,是很不激進甚至保守的。)

若和基督教比較,激進儒家詮釋也有些有利因素,例如:一般基督徒往往不明白神學是什麼?為何聖經需要現代詮釋或甚至需要詮釋,他們想:『就用古代傳統的詮釋不是很好?』可是一般中國人都明白儒家典籍需要現代詮釋,例如:『禮』、『忠』這些基本概念。同時,論語這些典籍大都言簡意賅,有很大的『詮釋空間』,比較容易給予新的詮釋。至於對典籍的『政治詮釋學』,亦應很容易,原因是這些典籍本來就是要『治國平天下』,比如說:『禮』似可視為實現社會正義原則(『道』?)之建制。孔子重實踐,也似可和當代要『改變世界』的力行哲學(Philosophy of Praxis)接頭。

有兩種人可能會對激進儒家此一想法不以為然,一種是半調子式左派(Vulgar Marxist)他們認為在歷史上孔子區分了「人」與「民」,是反動的思想家,只須批判與揚棄即可。但是論語的孔子和歷史的孔子可以是不同的,正如同激進神學家所指出的:聖經的耶穌不同於歷史的耶穌。其次,如果說由於孔子所處社會的經濟生產模式,因而孔子的思想必然反動,那麼這種經濟決定論似乎忽略了意識形態領域中文化層面的相對自主性。有趣的是,那些替孔子辯護、將孔子視為進步思想家之著作,卻可成為激進儒家的思想材料,雖然這些著作之原意不一定和激進儒家之目標相同。

另一種會對激進儒家詮釋不以為然的人,可能是一般傳統保守的自命正統儒家的人。他們對可能的激進儒家、「反儒」儒家等的態度大約和傳統教會初聞基督教無神主義等激進神學一樣,他們不能想像激進詮釋脫離詮釋傳統(即由歷代之詮釋所形成的傳統)的可能性。

基督教的激進神學各派不是玄思中產生的,它是配合人們實際的利益在現實的政治折衝間產生的。因此在歐洲就絕對產生不了中美洲的解放神學。同樣的,激進儒家是否會出現?以什麼面貌出現?也將為特定歷史條件所決定。所以問題不是激進儒家可不可能存在?而是有沒有人群需要激進儒家做為意識形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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